實行了30多年的企業“年檢制”,將正式被“年報制”取代。9月24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瞭解到,我省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企業年報公示制度。屆時,所有企業的年報信息都將向社會公示。
  企業網上提交年度報告
  須先進行註冊
  企業相關人員通過互聯網登錄“山西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網址:gsxt.sxaic.gov.cn)可申報企業年度報告。
  省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企業在進行年報申報前,相關人員須登錄系統,點擊“企業申報”進入登錄頁面,點擊“立即註冊”進入註冊頁面,填寫企業真實信息進行註冊。工商部門對企業註冊信息進行審核,如信息真實有效,將准予註冊。
  據介紹,註冊成功後,企業人員登錄該系統,輸入企業註冊號、密碼、驗證碼,即可填寫企業公示信息及年度報告表。
  據瞭解,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企業開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對於前六項內容,企業應當按規定向社會公示,最後一項信息則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太原市工商局監管處處長方建德提醒,2013年度報告報送時間為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2014年度報告報送時間為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在報送2013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再報送2014年度報告並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以紙質方式報送年度報告。
  公眾可查詢企業登記及違法信息
  據省工商局企業處工作人員介紹,10月1日正式開通運行的“山西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集合了企業年度公示功能和企業即時信息公示功能,不僅能接收企業年度報告,公眾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全省所有企業的登記信息、違法失信記錄。
  9月24日下午,記者登錄正處於試運行狀態的該系統,隨機輸入“太極龍”查詢,便彈出5條相關企業名稱。記者點擊其中的“山西太極龍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便查到其註冊號、市場主體類型、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住所、經營範圍、經營狀態等企業登記信息。
  記者發現,登記信息、變更信息、備案信息、股權出質登記信息、動產抵押登記信息、異常名錄信息、黑名單信息、行政處罰信息、抽查信息均為工商公示信息。此外,還有企業公示信息、其他部門公示信息供公眾查詢。
  未及時年報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省工商局外資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實行年報制度後不需要紙質材料和部門蓋章,對於企業來說更便利,但同時在監管上也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商部門將定期進行抽查,那些沒有如期公示年報或公示信息有假的企業,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按照《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如果企業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示或者弄虛作假,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若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則由國家或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條例》還規定,對進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會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應當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義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工商部門還將對企業更正後的信息進行核查。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相關違法違規情形的,由監管部門將其移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晨報記者 梁耀華
  ■相關鏈接——
  “年檢”與“年報”制度
  四個區別
  【區別一】
  “工商部門強制檢查”變“企業自主申報公示”
  從本質上講,企業年檢制度是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後,定期對企業的登記事項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一種法定製度,企業必須接受年度檢查,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將被處罰。
  年度報告制度則是企業自行通過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填報資料,監管部門對填報內容不審查,所有填報內容通過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企業對其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
  【區別二】
  “提交書式材料”變“全程電子報告”
  年檢時,企業法人要提交年檢報告書、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許可證複印件、分支機構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等多項書面材料,這些材料在年檢通過後存入企業登記檔案。材料多、要求高。
  年度報告則全部在網上操作,企業只要登錄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填寫信息,保存提交即可。無須紙質材料、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省時省力省心。
  【區別三】
  “事前依法規範”變“事後抽查監督”
  年檢相當於是給企業做一次“體檢”,看看企業是否生病、有沒有出現健康問題,有狀況的直接治療。這是一種事先發現、事先防範的管理方式。
  實施年度報告制度後,如何防止企業亂填亂報、隱瞞真實情況呢?這次改革將啟用“年度報告抽查”的管理方式,對年報後續監管採取隨機抽查和舉報核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對企業填報公示的內容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問題依法糾正,對弄虛作假的企業採取相應監管監控措施,並向社會公示。
  【區別四】
  “罰款吊銷執照”變“異常名錄公示”
  年檢制度規定,企業不參加年檢的,工商部門將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接受年檢的,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實施年報制度後,企業不按規定進行年報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之後又補報的,可以申請從名錄中移出。連續3年以上不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列入嚴重違法企業清單。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清單的企業將向社會公示,可供社會公眾查詢,相關政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授予榮譽等工作中對其採取限制或禁入等約束措施。  (原標題:10月1日起我省企業信息網上公示“年檢”改成“年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d01bdsaz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